• 5月25日,南宁市公安局蒲庙派出所接到群众郭先生来电报警称:其在蒲庙镇良信村办事时不慎丢失1.6万元现金,求助民警帮助寻找。接警后,民警立即出警至现场,经核实监控,发现了拿走现金的男子。随后民警立即通过警务通查询到男子黄先生的电话,得知黄先生正在将拾到的现金交往派出所。民警立即将失主郭进付带回派出所与黄先生会合。经了解,黄先生在粉店吃粉时发现有一个袋子无人认领,打开后发现里面是大量现金,黄先生担心是失主的救命钱,就捡起袋子前往附近派出所上交。经过民警现场核实,确认为郭先生丢失的现金,失主拿到失而复得的现金激动不已,连声感谢了拾金不昧的黄先生和协助寻找的派出所民警。

    专栏
    2023-05-30
  • 近日,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法官上门传唤湖南某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某来法院并对其释法明理,从而顺利执结了三起劳动争议案件,及时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山重水复疑无路张某、李某、赵某与湖南某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三案,长沙市芙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湖南某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共需支付张某、李某、赵某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工资等共计23万余元。因湖南某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张某、李某、赵某遂向长沙市芙蓉区法院申请执行。执行立案后,法官通过全国法院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湖南某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证券、车辆等财产信息进行查询,均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法官查阅裁决书,发现该三案因无法联系上湖南某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采取的是缺席审理及登报公告的送达方式。法院采取“闪信+”方式向湖南某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但因系统没有查询到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手机号码而失败。法官到湖南某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注册地现场调查,发现该公司早已不在注册地经营。至此,案件的执行陷入了困境。柳暗花明又一村抱着“不抛弃、不放弃”的态度,执行法官通过全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共享平台查询到的法定代表人王某的身份信息后到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了王某名下的不动产信息。经查询,发现王某在长沙市芙蓉区某小区有房产。法官随即到王某的小区与物业公司沟通,并到王某住处送达法律文书。上门时王某妻子在家,法官向其说明了来意,并由其妻子签收了传票等相关的法律文书。释法明理促履行此后法定代表人王某来法院申报财产。执行法官向王某告知了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王某表示公司目前经营困难,请求法官做申请执行人工作让其减少部分金额,公司会尽最大努力履行义务。因为三起案件执行标的额的主要项目均为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故执行法官趁热打铁联系申请执行人,向其转达了王某的履行方案。经过多轮沟通,最终三劳动者与湖南某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湖南某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将现款支付给劳动者。至此,三起劳动争议案件顺利执结。为民执行没有“休止符”,只有“进行曲”。下一步,芙蓉法院将进一步贯彻落实“长执利剑2023”专项执行行动部署要求,持续推进涉农民工工资及其他涉民生等重点案件办理,用足、用活执行措施,不断提升执行的能力和水平。

    专栏
    2023-05-30
  • 近日下午,恩施州宣恩县小学生周治君放学回家在小区电梯门口意外发现了1000元现金。询问旁边的叔叔,是否是失主,住户表示不是。为尽快找到失主,他把现金送到小区物业办公室,并说明了情况,物业将失物招领的消息发到物业群后,通过业主群,很快找到了失主。失主周玉清:“这个周治君同学把钱捡到以后交给物业,物业给我打电话,你的钱我们捡到了快来领。”第二天,失主来到宣恩县清江外国语学校,为周治君同学和学校送去了感谢信和锦旗,学校对周治君同学进行了全校通报表扬。大家纷纷为他的行为点赞。恩施州宣恩县清江外国语学校学生周治君:“我们作为一名少先队员一定要有拾金不昧的精神,我也害怕失主着急,于是我毫不犹豫地将钱交给了物业,希望能快一点交到失主的手上。”恩施州宣恩县清江外国语学校学生梅涵宇:“他是我们小学生的榜样,我们都应该向他学习。”

    专栏
    2023-05-29
  • “感谢召陵区人民法院尽心尽力执行,拖欠了1年多的工资今天终于拿到了,太高兴了!工厂关门了,老板也联系不上,为了这笔钱我们跑了好多趟,都快不抱希望了,法院执行局只用了12天就把事情解决了,办事效率真高。”5月24日,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用时12天成功执行完毕24件劳务合同纠纷案件,24名农民工全部足额领取工资,他们喜笑颜开,纷纷向法官表达谢意。2022年4月份,漯河市某建材有限公司因经营问题拖欠付某等24名农民工的工资,付某等人多次索要工资未果后到劳动监察大队反映问题,经劳动监察大队调解后,该建材公司未按时支付,农民工们无奈诉至召陵区人民法院。2023年3月,法院判决该建材公司支付付某等24名农民工工资17万余元。判决生效履行期满后,该建材公司仍未履行判决,付某等人申请强制执行。该批涉农民工工资案件申请执行后,召陵法院高度重视,启动“绿色通道”快速立案,并将该批案件分流至执行局快执团队,由执行局长直接督办,快执轻骑兵分兵出击,查控组、调查组、惩戒组各司其职,一部分执行员当天开始进行工商登记信息查询和线上、线下财产查控,一部分执行员次日就到该建材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并当场查封该公司工程机械铲车和生产机器设备等财产,一部分执行员负责联系该建材公司负责人和经营人,告知不履行判决的后果和及时履行的优势。通过快执团队多措并举的快速出击,5月23日该建材公司将拖欠24名农民工的17万余元工资足额履行。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让法律文书上的“白纸黑字”变成老百姓口袋里的“真金白银”,是实现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的最好诠释。召陵区法院致力于改革执行体制、优化执行模式、提升执行质效,在执行案件办理中充分发挥信息化和集约化优势,建立分段式、集约化、专业化新型办案模式,坚持繁简分流、快慢分道原则,实现简案快执、繁案精执。“快执团队”建立以来,为一部分简单案件的执行按下加速键,今年持续开展的“豫剑执行专项行动”,再次为5万元以下小标的案件提速增效,切实提高了执行效率,保障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尽快兑现,解决了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专栏
    2023-05-29
  • 共:645条